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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教育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

发布日期:2009/5/5 21:24:33 来源: 作者: 点击:77

根据《教育法》、《高等教育法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[2009]2号)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制订吉林省教育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,公布如下:一、学校基本情况

  1、高等学校名称:吉林省教育学院

  2、校址:长春市人民大街9199号

  3、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

  4、办学类型:公办高等学校

  二、招生计划

  2009年我院计划招生500人,其中高职(专科)320人,对口招生180人。招生对象为吉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山东、河北、河南等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相应学历人员以及吉林省的职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或相应学历人员。

  附表:吉林省教育学院2009年在有关省分专业招生人数

  

招生专业
科类
学制
招生人数
吉林
辽宁
山东
河南
河北
普高
对口
计算机应用技术
理工
两年
35
20
5
5
5
10
 
网络系统管理
理工
两年
20
15
 
 
5
5
5
应用电子技术
理工
两年
35
20
 
5
 
10
 
图文信息技术
理工
两年
40
15
5
 
 
10
 
市场营销
文史
两年
35
20
10
 
 
5
10
商务英语(论坛)
文史
三年
55
 
 
5
 
 
 
电脑艺术设计
艺术(文)
三年
 
90
 
 
 
 
 

 

  

  三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:
所有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。

  四、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:

  无限制

  五、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:

 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
  六、录取规则:

  1、我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相关各省招生办有关高考(论坛)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,以公平、公开、公正为原则,实行网上录取。

  2、电脑艺术设计专业须参加在我院举行的“吉林省2009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”,考试合格考生方能被录取。 

  七、年度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

  被录取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实行缴费上学,学费按学年预收。

  各专业标准:计算机应用技术:4100元/学年

  网络系统管理: 4100元/学年

  应用电子技术: 4100元/学年

  图文信息技术: 4100元/学年;

  市场营销:3500元/学年;

  商务英语: 4300元/学年;

  电脑艺术设计: 5100元/学年。

  八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:

  吉林省教育学院

  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

  九、联系方式:

  学院地址:长春市人民大街9199号

  联系电话:0431-85380767、85310253、85376039

  免费咨询电话:8008468609

  邮编:130022

  学院网址:http://www.jledu.net

  联系人:薛中国、李玉哲、郭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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